文字解讀:關于制定《紫金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指導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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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背景
為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切實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長期而有保障的權利,更好地推進我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確認工作。
二、主要依據
(一)《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37號)
(二)《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發〔2018〕6號;
(三)《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源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河委發〔2018〕11號;
(四)《〈關于印發河源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任務及評估要點〉的通知》河農產權辦〔2019〕3號。
三、主要內容
紫金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指導意見主要分為四部分
第一部分為制定紫金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指導意見的政策依據。
第二部分為對紫金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范圍、確認原則、成員身份資格界定基準日、成員資格的取得、成員資格的確認、成員資格的喪失、特殊人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成員確認工作流程等作了具體的要求。
第三部分強調鎮、村及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加強分類指導和監督。
第四部分為其他情況說明。
起草單位縣農業農村局已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同時征求廣大群眾意見
五 征求意見情況
已經紫金縣司法局審查(司法見〔2020〕36號)通過。
紫金縣農業農村局
2020年7月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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