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紫金縣縣級政務信息化服務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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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為進一步規范我縣縣級政務信息化服務項目立項、采購、實施、驗收和監督管理,明確各單位職責分工,建立集約、高效、協同的政務信息化服務項目一體化建設管理模式,加強縣級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實施集約化、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防止重復建設,造成資源浪費。
二、制定依據
(一)《廣東省“數字政府”改革建設方案》(粵府〔2017〕133號)
(二)《河源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推進方案》(河府辦〔2018〕49號)
(三)《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河府辦〔2019〕9號)
(四)《河源市市級政務信息化服務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河府辦〔2019〕25號)》
(五)《紫金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紫辦發〔2019〕33號)
三、主要內容
(一)共7章33條:包括總則、立項、采購、實施、驗收、監督和附則。
(二)主要流程分為:立項(含造價審核)、采購、實施和驗收四個步驟。
(三)實施范圍:
(1)資金范圍。縣直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資金或自籌資金投資建設和購買服務的政務信息化服務項目,起點金額為50萬元(含)。
(2)項目范圍。基礎設施服務、軟件開發服務、運維服務和系統業務運營服務。
(四)涉及相關成員單位及職責。
1、縣直各單位:提出項目的需求,方案編制、預算編報和組織實施等;
2、縣政數局:負責制定本縣“數字政府”建設總體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以及相關政策、制度、標準、規范;包括組織項目的立項審批、造價審核和質量驗收等;提供基礎性、公共性、通用性服務;
3、縣財政局負責項目的資金審核和預算安排,對資金使用進行績效管理和監督檢查,不受理未經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審批的項目資金審核和預算申請;
4、縣審計局負責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四、征求意見情況
起草單位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已征求相關單位意見。
五、審查情況
已經縣司法局審查(司法見〔2019〕140號)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