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獸藥經營許可、動物診療許可指南的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獸藥管理條例》、《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等規定,現將辦理獸藥經營許可、動物診療許可的指南公示如下:
一、獸藥經營許可辦事指南
(一)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獸藥經營許可審批
2、審批單位:紫金縣農業農村局(非生物制品)
3、法定時限:30個工作日
4、收費標準:不收費
5、咨詢電話:0762-7889288
(二)法定依據
1、《獸藥管理條例》(2020年國務院令第726號)
2、《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三)辦理條件
1、與所經營的獸藥相適應的獸藥技術人員;
2、與所經營的獸藥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庫設施;
3、與所經營的獸藥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4、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規定的其他經營條件。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申請人方可縣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附具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經營獸用生物制品的,應當向市級以上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附具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四)辦理程序
1、申請企業向紫金縣行政服務中心農牧窗口提交申報材料;
2、申請企業提交的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不予受理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縣農業農村局業務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頒發《獸藥經營許可證》;審查不合格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申請人憑身份證領取辦理結果。
二、動物診療許可辦事指南
(一)項目概述
1、項目名稱:動物診療許可審批
2、審批單位:紫金縣農業農村局
3、法定時限:15個工作日
4、收費標準:不收費
5、咨詢電話:0762-7889288
(二)法定依據
1、《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
2、《廣東省動物防疫條例》(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96號)
(三)辦理條件
1、有固定的動物診療場所,且動物診療場所使用面積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的規定;
2、動物診療場所選址距離動物飼養場、動物屠宰加工場所、經營動物的集貿市場不少于二百米;
3、動物診療場所設有獨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設在居民住宅樓內或者院內,不得與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戶共用通道;
4、具有布局合理的診療室、隔離室、藥房等功能區;
5、具有診斷、消毒、冷藏、常規化驗、污水處理等器械設備;
6、具有診療廢棄物暫存處理設施,并委托專業處理機構處理;
7、具有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動物的隔離控制措施及設施設備;
8、具有與動物診療活動相適應的執業獸醫;
9、具有完善的診療服務、疫情報告、衛生安全防護、消毒、隔離、診療廢棄物暫存、獸醫器械、獸醫處方、藥物和無害化處理等管理制度;
10、具有布局合理的手術室和手術設備。
(四)辦理程序
1、申請企業向紫金縣行政服務中心農牧窗口提交申報材料;
2、申請企業提交的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不予受理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縣農業農村局業務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頒發《獸藥經營許可證》;審查不合格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申請人憑身份證領取辦理結果。
紫金縣農業農村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