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縣民政局撤銷婚姻登記決定書送達公告
HSU ANN(徐心安):
我局根據有關規定,作出撤銷“陳彬輝與HSU ANN(徐心安)”結婚登記(原證字號:河市結字0400026號)的決定。因無法查找到你的下落,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紫金縣民政局關于關于撤銷陳彬輝與HSU ANN(徐心安)結婚登記的決定》(紫民婚撤字〔2022〕1號,以下簡稱《決定》)。你見公告后應及時到紫金縣民政局領取《決定》,如未領取的,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滿10日即視為送達。
如不服撤銷婚姻登記決定,可在決定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紫金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紫金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紫金縣民政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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