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縣人民政府關于紫金縣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收和補償安置的通告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紫金縣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8)〔2020〕24號),同意紫金縣藍塘鎮自然經濟聯合社、砂塘村碧山經濟合作社、自然村為東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38.5436公頃(園地2.0670公頃、林地35.2992公頃、其他農用地1.1774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同時使用上述有關村集體未利用地2.7773公頃,以上合計41.3209公頃集體土地一并辦理征收為國有土地手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決定委托藍塘鎮人民政府依法開展土地征收工作。現將征收土地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紫金縣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圍及用途
征收土地位置:藍塘鎮自然經濟聯合社、砂塘村碧山經濟合作社、自然村為東經濟合作社。
征收土地范圍:詳見征地紅線圖。
征收土地用途:城鎮建設用地。
三、被征地村及面積
征收藍塘鎮自然經濟聯合社、砂塘村碧山經濟合作社、自然村為東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38.5436公頃(園地2.0670公頃,林地35.2992公頃,其他農用地1.1774公頃),集體未利用地2.7773公頃。以上合計共41.3209公頃。
四、征地補償安置標準
1、征地補償標準(含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
依據《關于印發藍塘產業新城首期開發征地補償實施細則的通知》(紫府辦函〔2020〕34號),制定征地補償標準。
2、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詳見紫府辦函〔2020〕34號文附件。
五、安置辦法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采用貨幣安置、社會養老保險安置的辦法進行安置。
六、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和地上附著物(包括:地墳、陰城、金埕)所有人,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到藍塘鎮人民政府所設的征地補償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七、不予補償登記情形
從本項目用地發布預通告之日起,凡在征收土地范圍內搶種、搶建的作物及地上附著物不予補償登記。
八、其他
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地上附著物所有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其補償事項以藍塘鎮人民政府的調查結果為準。
特此通告
紫金縣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