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紫金縣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收和補償安置的通告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紫金縣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08)﹝2021﹞1號)批準紫金縣征收柏埔鎮福田村高頓、瓦廠經濟合作社、東方村瀝頭經濟合作社農民集體土地0.1273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有關規定,決定委托柏埔鎮人民政府依法開展土地征收工作,現將征收土地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紫金縣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圍及用途
征收土地位置:柏埔鎮福田村高頓、瓦廠經濟合作社、東方村瀝頭經濟合作社。
征收土地范圍:詳見征地紅線圖。
征收土地用途:城鎮建設用地。
三、被征地村及面積
征收柏埔鎮福田村高頓、瓦廠經濟合作社、東方村瀝頭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0.0396公頃(其他農用地0.0396公頃),集體未利用地0.0877公頃,以上合計共0.1273公頃。
四、征地補償安置標準
1、征地補償標準(含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
依據《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河府〔2021〕15號),確定柏埔鎮屬于我縣區片編號2范圍,制定征地補償標準。
2、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見附件。
五、安置辦法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采用貨幣安置、社會養老保險安置、留用地安置的辦法進行安置。
六、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和地上附著物(包括:地墳、陰城、金埕)所有人,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到柏埔鎮人民政府所設的征地補償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七、不予補償登記情形
從本項目用地預公告公布之日起,凡在征收土地范圍內搶種、搶建的作物及地上附著物不予補償登記。
八、其他
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地上附著物所有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其補償事項以柏埔鎮人民政府的調查結果為準。
特此通告
附件:青苗及零星果木補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