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紫金縣食品抽樣檢驗實施方案
按照《河源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河源市農業農村局 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0年全市落實食品檢驗量“每千人5批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河食安辦〔2020〕8號)、《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0年河源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的通知》(河市監〔2020〕111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現制定《2020年紫金縣食品抽樣檢驗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2020年紫金縣食品檢驗量總體增至每年每千人5批次,按照《河源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河源市農業農村局 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0年全市落實食品檢驗量“每千人5批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河食安辦〔2020〕8號)的工作要求,市局下達我縣今年食品抽檢任務1300批次。結合我縣實際,加強執法監督和應急應節性抽檢,計劃抽檢1550批次(詳見附件1)。按照精細化監管的要求,以發現問題為導向,落實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食品安全監管,實現監管閉環,有效防控系統性、區域性,進一步保障我縣食品消費安全。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問題導向
以發現問題、依法處置為原則。聚焦群眾關切,突出農獸藥殘留、重金屬、生物毒素等重點指標,緊盯風險程度高、低合格率以及消費量大的重點品種,瞄準農貿市場、校園周邊、城鄉接合部等重點區域,加大抽檢力度,提高抽檢頻次,提高問題發現率。針對去年抽檢不合格率的食品品種、項目,加強監督抽檢。
(二)堅持檢管結合
以加強抽檢、落實主體責任為原則。針對監管和執法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開展食品安全抽檢工作,進一步提高抽檢靶向性,深化精細化抽檢,促進食品安全抽檢工作效能提升。加強抽檢與日常監管的信息的共享,通過監督抽檢結果公開,進一步推動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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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點面結合、統籌兼顧為原則。對城市、農村、城鄉接合部等不同區域,對食品生產、經營、餐飲、網絡銷售等不同業態開展抽檢。努力實現監督抽檢覆蓋城鄉結合不同區域,覆蓋獲證食品生產企業及其生產小作坊。覆蓋所有食品大類、品種和細類,覆蓋生產、銷售、餐飲服務等不同業態。
三、工作任務
2020年縣食品檢驗量總體增至每年每千人5批次,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餐飲具)共1550批次(詳見附件2)。含普通食品、食用農產品、節日專項、執法和應急專項。我縣將根據抽檢計劃,結合轄區實際情況落實任務。
?。ㄒ唬┢胀ㄊ称泛褪秤棉r產品。爭取實現全年均衡完成抽檢任務,一至四季度抽檢量比例分配,同時必須覆蓋全縣各鄉鎮。
?。ǘ┕澣掌陂g食品專項。加強2020年端午、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等節日期間食品安全抽檢,保障節日期間食品安全,組織開展節日期間應節食品專項抽檢。抽檢對象:食品生產、流通環節、餐飲服務環節抽檢,以全縣較大規模的超市、商場、農貿市場及餐飲服務單位為重點單位。抽檢時間:計劃在5月、8月及11月份抽檢。抽檢批次、品種及檢驗項目另行制定具體的抽檢方案。
(三)保健食品專項。縣2020年保健食品經營環節抽檢任務10批次,經營環節重點抽檢轄區內保健食品經營聚集區、問題產品多發區、城鄉接合部等區域內的小型超市、藥店、專賣店、體驗店、街邊店和IP地址在本地區的互聯網食品經營者銷售的產品。
四、時間安排
開展食品安全抽檢工作,具體時間工作安排如下:
?。ㄒ唬?-3月,制定全縣食品安全年度抽檢計劃工作方案,確定食品抽檢品種、項目、抽檢批次數以及工作步驟和要求,嚴格按照程序明確食品抽檢承檢機構。
?。ǘ?-6月,全面開展食品抽檢工作,應完成全年食品抽檢任務50%。
?。ㄈ?-11月,持續推進食品抽檢工作進程,應100%完成全年食品抽檢任務。
?。ㄋ模?2月,主要完成對全縣食品抽檢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總結、通報工作。
五、抽檢方式
由確定承檢機構按方案要求具體實施,縣食品藥品檢驗所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場監管所要明確本轄區食品檢驗量任務目標,圍繞目標,分解任務,細化要求,確保任務扎實推進。
?。ǘ┘訌妳f調,保障工作落實??h市場監管局相關股室、各市場監管所要積極發揮牽頭統籌作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部門抽檢工作合力,密切配合縣食品藥品檢驗所,共同推進工作開展,確保各項抽檢工作落實到位。
?。ㄈ┘皶r報送,確保數據準確??h食品藥品檢驗所要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報送數據,通過食品抽檢信息系統(簡稱“國抽系統”)統一上報數據,確保數據錄入準確無誤。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確定承檢機構,開展對承檢機構的檢查與考核。承檢機構未征得任務委托部門同意不得私自分包食品安全抽檢任務。
七、結合實際,提高效能
各基層所、縣食品藥品檢驗所、相關股室要認真組織,切實提高抽樣的均衡性,同時要加強節日期間的抽檢量。根據本方案要求完成的任務指標數量,結合實際情況,以問題為導向,制定并實施食品安全抽檢年度計劃,確保此項工作的圓滿完成。
八、工作紀律
食品安全抽檢工作相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抽檢信息,不得瞞報、謊報、漏報檢驗數據,不得擅自發布有關抽檢的信息,不得在開展抽樣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檢單位和接受被抽檢單位的饋贈,不得利用抽檢結果開展有償活動、牟取不正當利益。
紫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