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民政局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暨規范社會組織法人治理專項整治活動
根據《河源市民政局關于印發規范社會組織法人治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縣民政局開展了“我為群眾辦實事”暨規范社會組織法人治理專項整治活動,整治法人治理不規范的社會組織,查處違法違規的社會組織,清退名存實亡的社會組織。
我局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系統對縣民政局登記注冊社會組織進行抽查,重點督查章程制定是否規范,是否明確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有關職責;法人內部治理情況,是否按照章程規定召開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是否按時換屆等;內部相關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建立財務、信息公開制度等;遵守政策法規情況,是否按照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等;抵制非法社會組織情況,是否與非法社會組織有勾連開展相關活動;黨建工作情況,是否具備成立黨支部的條件,已成立黨支部的,黨組織負責人是否參加或列席理事會會議等相關情況。對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要求即時整改落實到位;對不能及時整改的,發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并將整改情況上報局民間組織管理股。同時,針對檢查中發現的長期不開展業務活動、連續兩年以上未參加年檢的社會組織,主動會同業務主管部門通過電話聯系和現場走訪的方式指導他們根據實際進行整改或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對行動不便年老體弱的法定代表人無法外出辦理業務,派出工作人員提供上門服務,協助辦理相關文字資料和信息系統業務;對在辦理變更、注銷手續過程中遇到難以解決的困難,我們盡力與銀行、稅務等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積極協助社會組織化解困難。據統計,4-6月份,我局指導15家社會組織規范和完善運營及管理機制;指導8家社會組織進入注銷程序;協助8家社會組織完成注銷手續。
通過這一專項整治行動,不斷健全社會組織法人治理制度,提升社會組織的綜合服務能力,逐步建立使命清晰,依法自治,運行高效的現代社會組織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