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縣司法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紫金縣司法局擬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正、人崗相適、競爭擇優的基本原則。
二、選調崗位
紫金縣司法局行政復議應訴股崗。
三、選調范圍和數量
全縣范圍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2名。
四、選調條件
(一)一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信念堅定、敢于擔當、清正廉潔;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遵紀守法,依法辦事;勤奮敬業,作風優良。
2.具有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身份。
3.具有國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類專業(除已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10月25日后出生)。
4.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和口頭表達能力,熟悉執法工作流程和執法材料撰寫。
5.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新錄用公務員當年考核不定等次視為稱職等次)。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條件。
7.所在單位同意報名,且符合公務員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優先條件
1.男性優先。
2.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優先,且不限專業、學歷。
3.具有2年以上執法工作經歷的優先(含試用期,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25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在試用期內未任職定級,或在現地區、工作單位未滿規定服務年限以及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規定須回避情形的;
5.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日止。(現場報名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者不予受理。
2.報名材料
(1)《紫金縣司法局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1份(附件)。
(2)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4)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5)提供單位出具的證明原件,內容包含以下內容:是否同意報名、個人廉政情況、服務年限情況、從事崗位情況等。
(6)提供個人征信報告原件。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地點:紫金縣司法局四樓辦公室。
(二)資格審核
紫金縣司法局對報名人員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資格條件進行審查,重點審核報名人員的年齡、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專業技術資格等有關信息。報名者經資格審核合格的,由紫金縣司法局通知參加考試。
(三)組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由紫金縣司法局負責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1.筆試。筆試為專題測試,滿分100分。筆試成績達60分以上(包含本數)進入面試。
2.面試。面試主要對考生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職位適應度、形象儀表等方面進行考察,滿分100分。
綜合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四)組織考察和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前2名為考察對象(若總成績出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選調單位根據資格審查和考察結果,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如資格審查和考察不合格,將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進行遞補。
擬選調人員名單將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六、其它
1.報名人員提供和填寫的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資格審查貫穿公開調任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調任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2.報名人員不得有托人說情、打招呼等行為,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3.報名人員須保持手機(報名表上的號碼)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4.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資料。
5.聯系和咨詢電話:7822096,陳歡。
附件:《紫金縣司法局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專業參考目錄(學科對應具體專業目錄)》
紫金縣司法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