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創業政策清單】提升就業技能,可領補貼補助!
就業技能提升類
一
職業培訓補貼
政策對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等。
政策內容:
六類人員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培訓后取得符合規定證書的(包括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對企業新錄用的六類人員,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參加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位技能培訓,培訓后取得證書的,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對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技師培訓的企業在職職工,培訓后取得證書的,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對按規定承擔項目制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培訓補貼實行“先墊后補”和“信用支付”等辦法,每人累計最多享受3次。
政策標準:由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政策期限:長期執行。
二
職業技能評價補貼
政策對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等。
政策內容: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評價并取得符合規定證書(包括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不含培訓合格證)的六類人員,給予職業技能評價補貼。對納入重點產業職業資格評價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目錄的職業工種,可適當提高補貼標準。每人累計最多享受3次,同一職業(工種)不得重復享受。
政策標準:由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政策期限:長期執行。
三
技能提升補貼
政策對象: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
政策內容: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照初級(五級)不超過1000元、中級(四級)不超過1500元、高級(三級)不超過2000元的標準申請技能提升補貼。
政策標準: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復享受;已享受同一職業(工種)高級別證書技能提升補貼的,不再享受低級別證書補貼。
政策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四
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
政策對象: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開展研修提升培訓、評價、高技課程研發、成果交流等活動;建設技能大師工作室,開展培訓、研修、公關、交流等技能傳承提升活動。
政策內容:重點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等支出。
政策標準:具體范圍由省級人社、財政部門結合實際情況,按現行規定確定。
政策期限:長期執行。
五
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政策對象: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
政策內容:用于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能力建設,包括:
1.重點支持加強就業信息網絡系統建設及維護。
2.對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含政府設立的家門口就業服務站、零工驛站等)承擔的免費公共就業服務和創業孵化基地開展的創業孵化服務,可根據工作量、專業性和成效等給予一定的補助。
3.對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及其與高校開展的招聘活動和創業服務,可根據服務人數、成效和成本等給予一定補助。
政策標準: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政策期限:長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