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縣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目錄清單
序號 | 行政審 批部門 | 行政審 批事項 | 前置服 務項目 | 實施服務的法律法規依據 | 服務內容 | 收費項目 | 收費文件 | 收費標準 | 收費 時限 | 執收單位 | 備注 |
1 | 紫金縣環境保護局 |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 | “三同時”竣工驗收報告編制 |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國家環保總局令第13號) | 編制“三同時”竣工環保驗收報告 | 環境監測收費 | 原省物價局粵價函〔1996〕64號 | 委托雙方協商確定 | 有資質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機構 | ||
2 | 縣林業局 | 各項建設工程征用、占用林地審核審批 | 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含林地現狀調查報告) | 1、《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第35號令);2、國家林業局關于印發《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規范》和《使用林地申請表》、《使用林地現場查驗表》的通知(林資發(2015)22號);3、國家林業局關于印發《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寫規范》的通知》(林資發(2002)237號) | 編制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含林地現狀調查報告) | 編制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收費 | 申請人與相關機構協商確定 | 規劃、設計、評估機構 | |||
3 | 縣林業局 | 跨縣級行政區域進入林業系統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從事科學研究審批 | 在跨縣級行政區域林業系統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從事科學研究可行性報告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國務院1994年10月9日頒布);2.《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原林業部1985年7月6日公布) | 編制跨縣級行政區域林業系統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從事科學研究可行性報告 | 跨縣級行政區域林業系統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從事科學研究可行性報告編制收費 | 申請人與相關機構協商確定 | 規劃、設計、評估機構 | |||
4 | 縣林業局 | 申請在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建立機構和修筑設施審批 | 在地方級自然保護區修筑設施生態影響評價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國務院1994年10月9日頒布) | 編制在市、縣級自然保護區修筑設施生態影響評價報告 | 市、縣級自然保護區修筑設施生態影響評價收費 | 申請人與相關機構協商確定 | 規劃、設計、評估機構 | |||
5 | 縣林業局 | 國家級、省級生態公益林采伐審批 | 伐區調查作業設計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 編制伐區調查作業設計報告 | 伐區調查作業設計編制報告收費 | 申請人與相關機構協商確定 | 規劃、設計、評估機構 | |||
6 | 縣林業局 | 森林植物及其產品調運《植物檢疫證書》核發 | 國內森林植物及其產品調運《植物檢疫證核發》 | 1.《植物檢疫條例》(國務院令第98號) 2.《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原林業部令第4號); 3.《廣東省植物檢疫實施辦法》(粵府令第64號); 4.《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停征和免稅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財稅[2014]101號 5.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和暫停征收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2號) | 核發國內森林植物及其產品調運《植物檢疫證書》 | 調運植物收費 |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和暫停征收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2號) | 暫停收費 | 市、縣級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機構 | ||
7 | 縣林業局 | 森林公園(改變機構、經營范圍或撤銷審批) | 擬設立市、縣級森林公園可行性報告(或市、縣級森林公園改變經營范圍論證報告) | 《廣東省森林公園管理條例》(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7號公告) | 編制擬設立市、縣級森林公園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市、縣級森林公園改變經營范圍論證報告) | 擬設立市、縣級森林公園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市、縣級森林公園改變經營范圍論證報告)編制收費 | 申請人與相關機構協商確定 | 有資質的工程規劃(咨詢)單位 | |||
8 | 紫金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文件審查管理執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3號)、《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 | 編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 | 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技術審查收費 | 委托雙方協商確定 | 有資質的施工圖審查機構 | |||
9 | 紫金縣氣象局 | 防雷裝置設計審核 | 防雷裝置設計技術評價 | 《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中國氣象局令第21號 | 編制防雷裝置設計技術評價報告 | 防雷裝置設計技術評價收費 | 原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核定防雷設施檢測等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4]409號) | 0.1元/平方米(按新建、擴建、改建建筑總面積計算) | 具備相應資質的防雷技術服務機構 | ||
10 | 紫金縣氣象局 | 防雷裝置竣工驗收 | 防雷裝置檢測 | 《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中國氣象局令第21號) | 出具防雷裝置檢測報告 | 防雷裝置檢測收費 | 原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核定防雷設施檢測等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4]409號) | 每個檢測點每次:80元(一類地區,包括:廣州、深圳、汕頭、珠海、佛山、東莞、中山、江門、惠州九市及所轄縣區)、75元(二類地區包括:一、三類地區以外的其他市及所轄縣區)、70元(三類地區,包括:河源、清遠、云浮三市及所轄縣區) | 具備相應資質的防雷技術服務機構 |
說明:
一、執收單位責任:
1.恪守獨立、客觀、公正原則,在資質許可范圍內承攬業務,提供的前置服務要符合執業準則和相關技術規范要求;
2.自主定價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不得相互抬價、壓價和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3.提供服務應堅持委托人自愿原則,并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合同(協議),載明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收費條款和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4.按規定明碼標價,如實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據;
5.其他依法應承擔的責任事項。
二、業務(資質)主管部門責任:
1.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場準入機制,加快建立中介組織信用平臺和誠信檔案,培育市場,促進競爭;
2.建立完善行業(資質)管理制度,督促和指導前置服務機構自覺執行價格政策,規范服務行為;
3.及時查處超資質范圍、出具虛假報告或證明文件等違規行為;
4.加強內部監管,嚴禁向行政管理相對人指定或變相指定前服務機構,確保中介機構客觀公正;
5.其他應承擔的責任事項。
三、社會公眾咨詢、投訴、舉報電話:12358(價格服務熱線)、12345(政府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