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縣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河源市華成金屬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成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621786466119K),地址在紫金縣臨江開發區。 我局執法人員于2019年7月31日到你公司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發現你公司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批建不符
以上違法行為有下列證據為憑:
1、紫金縣環境保護局2019年7月31日制作的現場檢查筆錄(共1頁);
2、紫金縣環境保護局2019年7月31日現場檢查拍攝的照片(共4個);
3、紫金縣環境保護局2019年8月5日制作的調查詢問筆錄(共2頁)。
你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十六條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統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全面評價;(二)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三)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制定并公布。”我局擬對你公司作出以下行政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處罰款人民幣柒萬肆仟元整(74000.0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你公司如有異議,可以自接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七日內向我局提出書面陳述申辯意見;逾期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的,視為你公司放棄陳述和申辯。
聯 系 人:張美霞
電 話: 0762-7822843
地 址:紫金縣永安大道北87號
郵政編碼:517400
紫金縣環境保護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