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縣人民政府關于紫金縣鎮級 6 個食品站屠宰場建設項目用地征收拆遷的預通告
為解決我縣鎮級 6 個食品站屠宰場建設項目用地問題,推進食品站屠宰場項目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相關規定及縣政府常務會議決定,擬對我縣鎮級 6 個食品站屠宰場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征收, 現將征收土地有關事項預通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及面積:本項目涉及的 6 個地塊共計規劃征地面積約 77.0186 畝(建設用地 66.2186 畝、道路用地10.80 畝)。其中:①龍窩食品站屠宰場項目位于龍窩鎮龍窩村青子窩,規劃征地面積約 14.082 畝(建設用地 12.282 畝、道路用地 1.8 畝);②藍塘食品站屠宰場項目位于藍塘鎮告坑村坭坡小組,規劃征地面積約 16.794 畝(建設用地 16.314 畝、道路用地 0.48 畝);③水墩食品站屠宰場項目位于水墩鎮黎坑村角錢子,規劃征地面積約11.1925 畝(建設用地 10.8325 畝、道路用地 0.36 畝);④義容食品站屠宰場項目位于義容鎮東平村簡頭村民小組七樹坳,規劃征地面積約 14.7074 畝(建設用地 9.9074 畝、道路用地 4.8 畝);⑤黃塘食品站屠宰場項目位于黃塘鎮蠟石村伯公凹半崗老公路處,規劃征地面積約 10.7156 畝(建設用地 10.3556 畝、道路用地 0.36 畝);⑥上義食品站屠宰場項目位于上義鎮上義村徑子河壩,規劃征地面積約 9.5271 畝(建設用地 6.5271 畝、道路用地 3 畝)。具體以規劃測量和實際征地紅線為準。
二、自本預通告發布之日起,將組織有關征地機構和測量單位, 進入擬征地現場,對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等現狀進行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
三、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
(一)補償標準:土地補償標準依照《廣東省征地補償保護標準(2016 年修訂調整)》有關規定擬定。地上附著物(含房屋)、青苗補償等,將根據調查確認的實際情況擬定具體的補償標準。
(二)被征地農民安置途徑:以貨幣補償形式進行安置和按規定為被征地農民購買社會養老保險。
四、被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和地上附著物、建筑物(包括:房屋及附屬設施、地墳、陰城、金埕)所有權人,持權屬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到本鎮人民政府征地辦公室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
五、自本預通告發布之日起,在征地范圍內的搶栽、搶種的青苗及搶建的地上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預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