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況、違法事實和證據:2021 年 3 月 22 日 20 時 03 分左右,河源市紫金縣紫城鎮金山大道公路局紅綠燈路段,發生一起重型半掛牽引車與普通二輪摩托車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 1 人死亡。事故調查工作結束后,根據《紫金縣“3?22”河源市匯成運輸有限公司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關于批準紫金縣“3?2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結案的復函》(紫府辦函〔2 021〕134 號)的責任認定,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紫金縣應急管理局領導批準,由紫金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賴新方、江小鋒對河源市匯成運輸有限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溫XX立案調查(案號:(紫)應急立〔2021〕10 號) 。經調查核實,溫XX存在對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不落實,對從業人員沒有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職業道路教育和培訓工作的違法行為,溫XX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條和第十八條第(三)、(五)項的規定。 主要證據:《紫金縣“3?22”河源市匯成運輸公司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1 份、《關于批準紫金縣“3?2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結案的復函》(紫府辦函 〔2021〕134 號)1 份、《詢問筆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