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紫金縣柏埔華盛石場違反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規定案的調查報告
2020年10月20日,紫金縣應急局執法人員對紫金縣柏埔華盛石場進行了檢查時,發現該石場未按規定制定完善的防洪措施。采場排水、截水溝設置不完善。經紫金縣應急管理局領導批準,執法監督股執法人員對紫金縣柏埔華盛石場立案調查。調查情況如下:
2020年10月20日,紫金縣應急管理局工作人員對紫金縣柏埔華盛石場進行檢查時,發現該石場未按規定制度完善的防洪措施,采場排水、截水溝設置不完善,執法人員制作了《現場檢查記錄》。
2020年11月9日該石場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在紫金縣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股辦公室接受調查詢問并制作了《詢問筆錄》,他們均承認石場存在未按規定制定完善的防洪措施,采場排水、截水溝設置不完善的違規行為。
針對紫金縣柏埔華盛石場存在未按規定制定完善的防洪措施,采場排水、截水溝設置不完善的違規行為。我局執法人員要求立即整改。
經調查,紫金縣柏埔華盛石場有如下違法事實:未按規定制定完善的防洪措施,采場排水、截水溝設置不完善的違規行為。主要證據:《詢問筆錄》兩份、《現場檢查記錄》一份、相片三張。
紫金縣柏埔華盛石場違反了《小型露天采場石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規定》第二十五條“小型露天采石場應當制定完善的防洪措施。對開采境界上方匯水影響安全的,應當設置截水溝”的規定。依據《小型露天采場石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規定》第四十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給予警告,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行政處罰。
(一)警告;
(二)處人民幣壹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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