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縣幼兒園辦園行為的通知
一、背景
為進一步完善我縣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切實辦好新時代學前教育,更好地實現幼有所育、幼有優育,進一步規范我縣幼兒園的辦園行為。
二、依據
(一)《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
(二)《關于印發〈廣東省教育廳關于規范化城市幼兒園的辦園標準(試行)〉等三份文件的通知》(粵教基〔2012〕1號)
(三)《關于印發〈廣東省幼兒園(班)設備設施配備標準(試行)〉的通知》
(四)《廣東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幼兒園“小學化”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粵教基辦函〔2018〕58號)。
(五)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幼兒園一日活動指引(試行)》的通知(粵教基〔2015〕20號)
(六)《河源市教育局關于取消小學附設學前班的通知》(河教基〔2014〕62號)。
(七)《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等國家政策法律法規。
三、主要內容
《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縣幼兒園辦園行為的通知》共分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以國家、省、市政策為依據,闡述為進一步完善我縣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切實辦好新時代學前教育背景及意義。
第二部分分別就我縣幼兒園的審批和年檢工作、公告公示、招生管理、財務管理、幼兒園課程設置、幼兒園常規教學、幼兒園保育行為、師資隊伍建設、幼兒園安全管理、去“小學化”治理、責任落實等12項工作分別提出具體要求。
第三部分是附件。一是小學附設幼兒班建設要求;二是小學附設幼兒班備案表。
起草單位縣教育局已征求相關單位意見,采納了5個單位的意見,同時征求廣大群眾意見。
四、審查情況
已經縣司法局審查(司法見〔2019〕85號)通過。
紫金縣教育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