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紫金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
紫發〔2019〕2號
各鎮黨委、政府,縣直和省、市駐紫金各單位:
現將省委批準的《紫金縣機構改革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政治決策,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舉措,也是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舉措。地方機構改革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環節,是我們必須完成好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各鎮各單位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論述,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上來, 統一到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要遵循中央頂層設計,找準著力點突破口,全面落實深化地方機構改革任務,努力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符合紫金特點的機構職能體系。注重把握和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關系,壓實工作責任,抓住關鍵環節,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嚴明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機構編制紀律、干部人事紀律、財經紀律、保密紀律,確保改革蹄疾步穩、緊湊有序推進,如期高質量順利完成。
全縣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堅定信心、振奮精神,聞雞起舞、日夜兼程,堅決完成好深化機構改革各項任務,為我縣建設成為粵港澳大灣區產業轉移和優質生活圈的重要承載地提供有力體制機制保障。
中共紫金縣委
紫金縣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
紫金縣機構改革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關于地方機構改革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和《廣東省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結合實際,制定紫金縣機構改革方案。
一、機構改革的總體部署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論述,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優化協同高效、堅持以法治方式推進改革、堅持在中央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積極性。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確定的改革目標和任務要求,中央明確的改革任務堅決落實到位,主要機構設置同中央和省保持基本對應,堅決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和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以推進黨政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為著力點,改革機構設置,優化職能配置,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提高效率效能,為開創紫金工作新局面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深化機構改革,要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和省委、河源市委的具體部署下,由縣委負總責,不折不扣落實好各項改革任務。
二、調整優化縣級黨政機構和職能
(一)對應中央和省市級機構改革,調整優化相應機構和職能
1.建立健全和優化縣委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
(1)組建縣監察委員會。落實黨中央關于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的部署,將縣監察局的職責,以及縣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及預防職務犯罪等反腐敗相關職責整合,組建縣監察委員會,同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
不再保留縣監察局。
(2)組建縣委審計委員會,作為縣委議事協調機構。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審計局。
(3)組建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作為縣委議事協調機構。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
(4)將縣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改為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作為縣委議事協調機構。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委辦公室。
(5)將縣委全面依法治縣領導小組改為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作為縣委議事協調機構。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司法局。
(6)將縣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改為縣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作為縣委議事協調機構。縣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委宣傳部,縣委宣傳部對外加掛縣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牌子。
2.加強縣委職能部門的統一歸口協調管理職能
(1)縣委組織部統一管理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將縣機構編制委員會改為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作為縣委議事協調機構。調整優化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領導體制。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為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承擔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日常工作,作為縣委工作機關,歸口縣委組織部管理。
(2)縣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承擔的有關公務員管理職責劃入縣委組織部,對外加掛縣公務員局牌子。
(3)縣委宣傳部統一管理新聞出版和電影工作。將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縣版權局)的新聞出版、電影管理職責劃入縣委宣傳部,對外加掛縣新聞出版局(縣版權局)牌子。
(4)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部統一管理民族宗教、僑務、臺港澳事務工作。將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并入縣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加掛縣委臺港澳工作辦公室牌子,對外加掛縣臺港澳事務局、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縣僑務局牌子。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列入縣政府工作部門序列,不計入機構限額。將縣外事僑務局的海外華人華僑社團聯誼等職責劃歸縣歸國華僑聯合會行使。
3.新組建和優化職責的機構
(1)組建縣自然資源局。將縣國土資源局的職責,以及縣發展和改革局的配合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的城鄉規劃管理、測繪管理職責,縣農業局、縣林業局及相關機構的水、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整合,組建縣自然資源局。
不再保留縣國土資源局。
(2)組建縣農業農村局。將縣農業局(縣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的職責,以及縣發展和改革局的農業投資項目、縣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縣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縣水務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相關機構的畜牧獸醫漁業、農業機械管理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縣農業農村局。縣委農村工作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
不再保留縣農業局。
(3)組建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將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文化、廣播電視管理職責和縣旅游局、縣體育局的職責等整合,組建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不再保留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縣旅游局、縣體育局。
(4)組建縣衛生健康局。將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的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縣衛生健康局,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縣衛生健康局承擔。
不再保留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5)組建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將縣民政局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軍官轉業安置職責,以及軍隊有關職責等整合,組建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6)組建縣應急管理局。將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縣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縣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縣民政局的救災職責,縣人民防空辦公室除人防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外的職責,相關機構的地質災害防治、水旱災害防治、森林防火、震災應急救援等職責,防汛防旱防風、減災、抗震救災、森林防火指揮部(委員會)的職責等整合,組建縣應急管理局,加掛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不再保留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7)重新組建縣司法局。將縣司法局、縣法制局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縣司法局。
不再保留縣法制局。
(8)優化縣審計局職責。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縣財政局的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以及相關機構的國有企業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企業監事會職責等劃入縣審計局。
(9)重新組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以及縣科學技術局(縣知識產權局)的專利管理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縣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相關職責等整合,重新組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加掛縣知識產權局牌子。縣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
不再保留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10)組建縣醫療保障局。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縣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整合,組建縣醫療保障局。
(11)重新組建縣林業局。將縣林業局的職責,以及縣國土資源局、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縣農業局及相關機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園林綠化管理職責等整合,重新組建縣林業局,由縣自然資源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12)理順縣檔案局(縣檔案館)職責。將縣檔案局的行政職能劃入縣委辦公室,縣委辦公室對外加掛縣檔案局牌子。縣檔案館作為縣委直屬事業單位。
不再保留與縣檔案館合并設立的縣檔案局。
(13)組建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將縣政府辦公室、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及其他相關機構的政務服務管理、電子政務、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利用、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等職責整合,組建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統一負責政務服務管理、“互聯網+政務服務”、政務數據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等工作。
(14)按照中央有關部署,配合做好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
(15)按照省和市有關部署,配合做好生態環境體制改革。
4.不再設立的機構
(1)不再設立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縣委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縣委政法委員會承擔。
(2)將縣委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責交由縣委政法委員會、縣公安局承擔。
(二)與中央和省市級基本對應的其他機構和因地制宜設置的機構
1.與中央和省機構基本對應的其他機構
縣委辦公室、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縣委工作機關;縣政府辦公室、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局、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統計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其中:
(1)將縣委辦公室(縣信訪局)的信訪工作職責,以及縣外事僑務局的外事工作職責劃入縣政府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加掛縣信訪局、縣外事局牌子。
不再保留縣外事僑務局。
(2)優化縣發展和改革局職責。將縣糧食局的行政職能,以及縣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縣民政局等部門的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縣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的有關電力能源管理、節能管理職責,相關機構的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行政職能等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局,加掛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不再保留縣糧食局。
(3)將縣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更名為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將縣科學技術局的職責、相關機構的中小企業管理行政職能和縣招商局的職責劃入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掛縣投資促進局、縣科學技術局牌子。
不再保留單設的縣科學技術局。
(4)組建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的職責,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的人防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相關職責,相關機構的房地產管理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不再保留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5)優化縣交通運輸局職責。將相關機構的公路管理、道路運輸管理行政職能劃入縣交通運輸局。
(6)將縣水務局由事業單位調整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將縣城市管理局的供水、節水、排水管理職責劃入縣水務局。
2.因地制宜設置的機構
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縣扶貧工作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其中:
(1)組建縣委國家安全委員會,作為縣委議事協調機構,縣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委辦公室。
(2)組建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將縣城市管理局職責,以及住房建設、環境保護、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方面涉及城市管理的執法職責等整合,組建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不再保留縣城市管理局。
(3)組建縣扶貧工作局。將相關機構的扶貧開發、對口幫扶工作職責整合,組建縣扶貧工作局。
(4)不再保留縣社會工作委員會。
機構改革后,共設置黨政部門34個。黨委機構8個,其中,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7個。政府工作部門26個。(詳見附件)
三、統籌推進其他各項改革
(一)深化縣級人大、政協機構改革和群團組織改革
1.深化縣級人大機構改革。適應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和紫金縣實際,加強人大對預算決算、國有資產管理等的監督職能,健全人大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專門委員會設置,組建縣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將縣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更名為縣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增加配合深化監察體制改革、完善監察制度體系、推動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機關監督有機統一方面的職責。
2.深化政協機構改革。推進人民政協履職能力建設,加強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優化政協專門委員會設置,更好發揮其作為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在整合相關專門委員會職責的基礎上,組建縣政協農業與農村委員會。
3.深化群團組織改革。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關于群團改革的部署要求,繼續推進群團組織改革創新。優化群團機構設置,完善管理模式,創新運行機制,堅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層,將力量配備、服務資源向基層傾斜。促進黨政機構同群團組織功能有機銜接,支持和鼓勵群團組織承接適合其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能,增強群團組織團結教育、維護權益、服務群眾功能,充分發揮群團組織作為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二)深化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改革和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
全面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將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納入黨政機構改革統籌推進、同步實施。確需單設為行政機構的,要納入黨政機構限額管理。今后,除行政執法機構外,不再保留或新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后保留設置的事業單位,名稱不再稱“委、辦、局”。銜接主管部門及其職責調整情況,同步劃轉和改革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推進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改革。按照中央改革部署推進公益類事業單位改革。加大經營服務類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力度。
(三)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部署,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全面梳理、規范和精簡執法事項,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結合實際,切實推進市場監管、文化市場、衛生健康等領域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繼續完善交通運輸、農業、城市管理等領域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1.改革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體制。整合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物價、反壟斷、商標、專利、商務、鹽業等執法職責和隊伍,組建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實行“局隊合一”體制,直接承擔執法職責。
2.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將旅游市場執法職責和隊伍整合劃入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統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游市場、體育行政執法職責。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實行“局隊合一”體制,直接承擔執法職責。
3.完善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體制。在前期改革基礎上,繼續完善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體制。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統一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路政、水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職責。縣交通運輸局實行“局隊合一”體制,直接承擔執法職責。
4.完善農業綜合執法體制。在前期改革的基礎上,繼續完善農業綜合執法體制。將相關機構的漁政執法職能劃轉農業農村局,由縣農業綜合執法隊伍統一行使。縣農業農村局實行“局隊合一”體制,直接承擔執法職責。
繼續推進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實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重心下移。整合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中醫藥、職業安全健康等監督執法職責和隊伍,組建衛生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統一行使衛生與健康執法職責。
繼續探索實行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建立健全綜合執法主管部門、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綜合執法隊伍間協調配合、信息共享機制和跨部門、跨區域執法協作聯動機制。
推進執法力量向基層和一線傾斜。在鎖定行政執法編制的基礎上,建立完善體現綜合執法特點的編制管理方式,逐步規范執法隊伍人員編制管理。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補充有關輔助人員,建立健全網格化管理機制。完善執法程序,嚴格執法責任,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推進全縣行政執法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加強執法監督、不斷提高執法水平。
(四)深入推進基層政權建設和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
按照《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有關要求,深化鎮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充分發揮鎮級黨委(黨工委)領導核心作用,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強化黨組織統籌協調功能,夯實黨在基層的執政基礎。鎮級工作重心要轉到加強黨的建設和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來。優化機構和職能配置,整合機構編制資源,在機構限額內統籌設置黨政辦、組織辦、經濟服務辦、社會事務辦等綜合辦公室,完善鎮級組織架構體系。以縣鎮權責清單管理為抓手,理順縣鎮職責關系,優化事業站所管理體制,加強鎮級對事業站所的統籌管理,推進機構編制資源向鎮級傾斜,縣級事業單位改革調整出來的編制用于充實鎮級工作力量,使鎮級有人有權有物,保證鎮級事情鎮級辦、鎮級權力給鎮級、鎮級事情有人辦。加快轉變鎮政府職能,強化服務功能,大力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和集中辦理,全面推進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實現“一枚公章管審批”。深化鎮級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整合各類執法隊伍、職責,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整合優化基層治理網格,實現“多網合一、一員多能”,提升基層監管執法服務能力。
把機構改革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有機結合起來。加強權責清單管理,有效規范和約束行政權力運行。持續開展“減政便民”行動,減少蓋章、審核、備案、確認等各種繁瑣環節和手續。加快推進部門政務信息聯通共享,著力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推進供水、供電、供氣等人民群眾經常打交道的公共事業部門便民化改革,最大限度方便企業群眾辦事。
(五)強化機構編制管理剛性約束
強化黨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全面清理限額外行政機構,規范管理合署辦公機構、掛牌機構、臨時機構、派出機構、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黨政機關合署辦公的,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掛牌機構不得設為實體機構,不得實體化運作。合署辦公機構、掛牌機構不增加領導職數。議事協調機構一般不單設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相關部門承擔。聯席會議不掛牌子、不刻公章、不單獨行文。臨時機構要在階段性、臨時性任務完成后及時撤銷。精簡整合規范各類派出機構。統一規范內設機構規格和名稱,加大內設機構綜合設置力度,綜合性內設機構不超過內設機構總數的三分之一。整合歸并的黨政機構,綜合性內設機構合并為一套,業務機構要根據工作的內在聯系進行重新設計和整合,該精簡的精簡,該加強的加強。
強化編制總量控制,嚴禁擅自增加編制種類、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加大部門間編制統籌調配力度,打破編制分配后部門所有、單位所有的模式。全面清理取消擅自設置的機構和崗位、擅自配備的職務。嚴格控制編外聘用人員,從嚴規范適用崗位、職責權限和各項管理制度。堅決整治上級部門通過劃撥經費、項目審批、考核督察、評比表彰等方式,要求下級增設機構、提高規格、增加人員編制或領導職數等“條條干預”行為。加大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查處力度,切實維護機構編制管理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委深化機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全縣機構改革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和督促落實。各有關部門要相應建立領導和協調機制,組建工作專班,明確責任主體和工作進度,抓好本部門機構改革組織實施工作。縣委主要負責同志要當好改革的“施工隊長”,認真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協調解決重大事項,督促改革有序推進。縣委深化機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加強對改革工作的指導。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發揮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細化工作進度。堅持蹄疾步穩、緊湊有序推進改革。機構改革于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穩妥有序推進。全面貫徹“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則,有組織、有步驟、有紀律推進機構改革,把握好改革發展穩定關系,確保機構改革期間各項工作連續穩定,防止出現空檔期。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密切關注干部職工思想動態,穩定好干部職工隊伍,做到思想不亂、工作不斷、隊伍不散、干勁不減。提前謀劃和統籌做好相關政策研究及保障工作,明確涉改部門領導班子調整配備、人員轉隸、資產劃轉、集中辦公、富余人員安排、離退休干部管理服務等方面的具體措施和辦法。要提前研究涉改部門的機構編制職數框架,為部門組建和制定“三定”規定打好基礎。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凝聚改革共識,堅定改革信心,為改革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環境。
(四)嚴明紀律規矩。按照中央和省要求,嚴格執行機構改革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機構編制紀律、干部人事紀律、財經紀律、保密紀律。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要當好第一責任人,對中央和省明確的改革任務要堅決落實到位,涉及機構變動、職責調整的部門,要服從大局,確保機構、職責、隊伍等按要求按時限調整到位,不允許遲滯拖延,不允許搞變通。從嚴控制提拔和調整干部,不允許突擊提拔和調整干部,嚴肅查處機構改革過程中的違規違紀和“條條干預”問題。黨委和政府要將機構改革實施情況納入重大決策部署督察任務和巡察范圍進行督促檢查,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
附件:1.中共紫金縣委機構設置表
??????2.紫金縣人民政府機構設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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