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紫金縣政協十屆三次會議委員提案(第25號)的答復
紫文函[2018]05號
吉利娜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規范管理文化藝術培訓市場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今年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交辦會后,我局高度重視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制定辦理方案,認真進行研究和落實。在辦理《關于規范管理文化藝術培訓市場的建議》中,我局與教育、工商等部門進行研究、協商,也向市文廣新局反映情況,咨詢有關問題。
鑒于縣文廣新局的《行政審批清單》中沒有“藝術培訓”一項,因此,按目前的法規規定,縣文廣新局無權發放相關證件。我們將繼續關注此事,并向有關單位積極反映,配合做好相關工作。積極地建議相關部門制定管理制度,使文化藝術培訓監管有章可循、健康發展,為我縣培養更多優秀文化藝術人才。
特此答復。
紫金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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